厦门一生物科技公司

不好好生产压片糖果

竟销售起含违法添加药物的

牡蛎杞草压片糖果

2022年1月11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倍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库存成品及原料进行抽样检测,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牡蛎杞草压片糖果检出西地那非成分,而生产该产品的原料未检出西地那非,产品中的西地那非成分应属于人为故意违法添加。

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2022年2月15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同安公安分局侦查。

西地那非是怎么被添加进糖果的?

2019年9月

当事人厦门倍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郑州华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牡蛎杞草压片糖果,后因产品效果不佳遭到退货。

2021年10月

郑州华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总”(身份不详)向厦门倍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X炼提供一公斤左右西地那非,并指使郑X炼在生产牡蛎杞草压片糖果时加入该物质。

实际控制人郑X炼在明知西地那非系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仍将西地那非交给厦门倍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长林X财,并指使林X财将西地那非添加入后续生产的牡蛎杞草压片糖果。

2021年11月5日

厂长林X财按照指示在生产的牡蛎杞草压片糖果中加入西地那非,共生产出3000盒非法添加的压片糖果。

西地那非

属于治疗男性性功能勃起障碍处方药

但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大家熟知的“伟哥”

其主要成分便是西地那非

作为一种药物

应严格遵医嘱使用

但不法分子在食品生产过程中

隐秘地添加西地那非

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摄入特殊药物

对其生命健康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二)项“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一)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的规定,西地那非(片)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厦门倍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郑X炼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林X财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除刑事处罚外,郑x炼,林x财还被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禁业限制。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x虽未参与郑x炼、林x财等的非法添加犯罪活动,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管理不善,也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法律责任,被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案发前一年从该公司获得的收入一倍的罚款近6万元。

厦门倍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综合:同安区市场监管局、食安厦门

来源: 厦门日报

ogp影像仪怎么样

影像三次元

光学测量仪器公司